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21年12月6日开始,开展九届区委第一轮第二批巡察,被巡察单位为区教育局党组(机关干校)、教师进修学校、泉州市第六中学、泉州市第七中学、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泉州市凌霄中学,巡察时间45天。日前,区委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
区委巡察组组长 | 张 帆 | ||
组别 | 区委巡察一组 | 区委巡察二组 | 区委巡察三组 |
被巡察 党组织 | 区教育局党组(机关干校)、教师进修学校 | 泉州市第六中学、 泉州市第七中学 | 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泉州市凌霄中学 |
巡察组 成员 | 组 长 薛琮雯 副组长 叶 谦 副组长 颜李悦 副组长 胡志坚 副组长 陈少淋 | 组 长 林成毅 副组长 方华海 副组长 陈晓辉 副组长 黄 强 | 组 长 黄双品 副组长 陈 巍 副组长 陈祖昭 副组长 曹煜炜 |
专门值班电话 | 18960233607 (8:00-18:00) | 18959950302 (8:00-18:00) | 18905086957 (8:00-18:00) |
通信地址 | 泉州市237号信箱 | 泉州市238号信箱 | 泉州市239号信箱 |
邮政编码 | 362000 | ||
信 访 受 理 范 围 | 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落实巡察整改存在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