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60关于规范文字材料行文格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6日
泉明中校办[2021]60号
关于规范文字材料行文格式的通知
各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各类文件材料编辑格式,提高材料质量,迎接市文明校园和语言文字检查省级督导工作要求,现将我校各类文件、制度电子版材料编辑作如下规范,请各处室、各年段遵照执行:
一、材料标题统一用二号宋体(标题)加粗,署名(副标题)三号楷体,正文一级标题统一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统一用三号楷体加粗,正文统一用三号仿宋。
二、正文中:一级标题统一使用“一、”的格式,二级标题统一使用“(一)”的格式,三级标题统一使用“1.”的格式,四级标题统一使用“(1)”的格式,五级标题统一使用“①”的格式。要注意不要把“1.”的小圆点写了顿号。在正文层次不多的情况下,第一层用“一、”,第二层可用“1.”,但不能用“(1)”。文内材料所有标题如果独立成行,句末不准有标点,如果是两句,中间可加逗号。
三、材料标题居中,正文标题下空一行成文,其他标题均空两格;页边距上2cm、下2cm、左2.5cm、右2cm;正文两端对齐;行间距为固定值28磅;页边距和行间距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文件材料中有表格的,字体格式可参照上述标准。
五、材料如有附件,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个字用三号仿宋标示“附件”,后标冒号和附件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1.×××),附件名称不加书名号,后不加标点符号。
六、时间要用数字标注年、月、日,如“2021年12月6日”,落款位置为右下方,名称要书写具体,如“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落款、成文日期在正文之下一般空4行、右空4个字(根据页面情况落款日期不能单独成页)。
七、连续的书名号或引号中间不加标点符号。
八、文件材料用纸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cm×297cm),纵向排版打印,有条件的要双面打印,左侧2个钉书订;电子版文字材料统一用word格式,表格统一用Excel格式,添加附件上报。
九、文件材料编辑完成后,要仔细校稿,做到文通字顺,标点正确,切忌出现错别字。
十、以后学校所形成的所有材料,包括报送教育局材料、老师打印的教案、书写的总结、学习材料等所有书面材料请务必按以上要求。
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
泉州市泉中职业中专学校
2021年12月6日
抄送:各处室、各年级 |
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