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5学校中层干部建议人选推荐考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3日
泉明中校办〔2022〕25号
学校中层干部建议人选推荐考察
工作方案
根据(泉鲤教党组〔2022〕7号)《关于开展中小学中层干部建议人选推荐考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做好我校中层干部建议人选推荐考察工作,健全选拔中层干部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现结合学校实际,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重视加强本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围绕建立职责明确、能上能下、合理流动、培用结合、考评科学的管理机制,着力选好、管好、用好中层干部,建设一支综合素质好、执行能力强、工作效率高的中层干部队伍,更好地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精简高效、公开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严格按照核定的机构、职数和任职条件规定推荐中层干部,做到因事设岗、以岗择人、人岗相适。
三、成立中层干部建议人选推荐考察工作小组
组长:吴聪鹏
副组长:吴剑雄 张益煊
成员:李晋源 曾硕萍 吴金明 陈真珠 傅志平 吴辉煌
四、名额安排
中层干部建议人选推荐名额:12(正职≦6)
五、推荐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表现良好;有扎实的业务基础和较强的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3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中层干部建议人选一般应担任年段长、教研组长等工作满3年(不同岗位可累计),或担任班主任工作满6年;正职中层干部建议人选一般应任副职中层干部满3年。
六、中层干部建议人选推荐范围
本次聘任面向本校在编在岗的公办教师(干部身份)。
七、工作流程:
1.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学校在开展民主推荐前应发布中层干部建议人选推荐考察工作方案,印制会议民主推荐票和个人谈话推荐票并盖学校公章。会议投票推荐参加对象为本校全体在编干部职工,推荐形式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现任中层干部、年段长、教研组长中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实行实名推荐。
2.集体研究:中层干部建议人选推荐考察工作小组综合考虑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干部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并对照推荐条件要求,报学校党支部集体进行充分研究和酝酿,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形成会议记录,并报区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民主推荐票数占总票数比例低于50%的,不予确定为后备人选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中层干部建议人选推荐考察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讨论后形成考察材料。
4.确定建议人选名单:
学校党组织听取考察工作小组汇报考察情况,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中层干部建议人选,人选名单及考察情况正式上报区教育局党组。
八、时间安排
1.5月13日成立中层干部建议人选推荐考察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层干部建议人选推荐考察工作方案。
2.5月18日组织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现任中层干部、年段长、教研组长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并召开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大会完成会议投票推荐工作。
3.5月20日前考察工作小组综合考虑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干部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并对照推荐条件要求,报学校党支部集体进行充分研究和酝酿,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形成会议记录,并报区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
4.5月25日前考察工作小组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同时完成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经考察工作小组集体研究讨论后形成考察材料。学校党组织听取考察工作小组汇报考察情况,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中层干部建议人选,人选名单及考察情况正式上报区教育局党组。
九、纪律要求
1.符合条件的中层干部建议人选候选人,必须按规定参加有关程序,不得拉票、贿选,发现有各种作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2.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不得在工作中徇私舞弊,违者给予纪律处分。其他教职工在本次聘任活动中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也要给予纪律处分。
3.学校党支部纪检委员负责监督,接受群众投诉,投诉电话:22452850,对聘任工作中的违纪行为,调查核实后要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其他事项
其他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中层干部建议人选推荐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内容在实施过程中将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作进一步完善。
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 泉州市泉中职业中专学校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