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67明新侨中(泉中职校)推选第十届教代会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8日
泉明中校办[2022]67号
明新侨中(泉中职校)推选第十届教代会
代表的通知
全体教职员工:
明新侨中(泉中职校)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已期满,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我校教代会将进行换届。经学校党支部、行政会和工委会开会决定:我校定于11月23日前分组推选新代表,请各小组严格按照《明新侨中(泉中职校)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于11月23日前推选出新代表并将选举结果,写成书面报告,连同选举原始材料汇总办公室,后由办公室送交学校工会。
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 泉州市泉中职业中专学校
2022年11月18日
附:
《明新侨中(泉中职校)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教代会代表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法律,法规;
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民主管理知识,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
3.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
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二、选举办法
以教研组、职专小组为选举单位,以分配名额为限,以无记名投票形式推荐本组的代表候选人,并当场进行唱票,选举会议需全组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候选人票数超过应到会员半数才能当选。代表选出后,由各组长负责将选举结果,写成书面报告,连同选举原始材料送交学校工会。
三、教代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①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②有权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和议案;
③有权对大会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④有权对学校有关部门工作提出询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⑤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和控告。
2.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①努力学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②提高自身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能力;
③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执行和宣传教代会的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④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做好群众工作;
⑤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