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明中校办[2023]39号 关于泉州市“十四五”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推荐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31日
一、评选推荐程序:
根据泉教师〔2023〕215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认真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有关泉州市“十四五”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程序,如下所示:
1.成立了有关泉州市“十四五”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工作小组。
2.学校将泉教师〔2023〕215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传达给全体教师,教师个人根据选拔条件、自身实际水平及发展意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按照文件通知要求并认真结合本校实际情况,以师德表现为重点,以教学教研绩效和教育教学能力为主要依据,开展了泉州市“十四五”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工作。
3.学校校务会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专业能力、参与课改及辐射作用为衡量标准,严格按照市级文件推荐原则,本着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好中推优,坚持民主评选,公正推荐,推选出泉州市“十四五”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名单。
4.认真调查核实,确定无任何问题后,予以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
5.公示5天后无异议,由领导组确认推荐名单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二、推荐名单:
初中数学张益煊、初中英语吴金明、初中道德与法治傅志英
四、校内公示情况
经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30日),材料真实,符合泉州市“十四五”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条件,同意推荐。
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