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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中校办〔2024〕4号 教师职称岗位晋级及职称评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修订版)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7日  录入者:user1  人气指数: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根据现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福建省中职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泉鲤政文〔2015〕26号)、《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教师职称岗位滚动晋级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泉鲤政教〔2015〕1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规范教师职称岗位滚动晋级管理制度,调动专业技术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等级晋升基本条件

按照国家、省、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受聘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

1.实施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2.岗位滚动晋级应具备如下条件:

①学校有相应的岗位空缺。

②近两年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符合人事部门要求。

③近两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④符合《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和《福建省中职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职称聘任条件的教师。

⑤任现职满两年且近3年担任班主任工作1年及以上,近5年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及以上且班主任工作考核合格。(退休前5年或有特殊疾病的老师,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适当放宽要求。以上班主任工作是指按职称文件规定等同班主任工作的职务,岗位晋级时学校文件规定等同班主任工作待遇的职务也予以认定)本细则实行的第一年如未达到班主任工作年限要求可先向学校申请参加竞聘后再补做相应班主任工作,如任新岗位后2年内仍未能达到班主任工作年限要求将退回原岗位聘任。

3.优先照顾临近退休教师岗位晋级政策

岗位滚动晋级时,若五级只空余一个岗位,男教师60周岁、女教师55周岁临近退休的优先照顾晋级。具体流程:学校发布空余岗位,当年9月份临近退休教师可向教师职称岗位晋级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领导小组将根据该教师的综合表现情况及晋级滚动政策,集体讨论确定晋级情况;如两位教师同年同月退休,则根据本实施细则量分,按得分高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分数相同者,取得任职资格时间优先;再相同者,教龄长者优先)。

4.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得申请聘任

①凡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符合《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闽教人2009〕143号)规定的20种一票否决情形之一的。

②造成重大教育教学事故的。

③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④不符合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聘任的相关规定的。

四、关于教师职称滚动晋级量化分值内容

1.教师个人业绩量化分值

2.教师对参聘对象民主测评内容

教师参聘对象民主测评内容由师德表现、教师素质、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等组成,参加民主测评的教师不少于学校编制内专任教师总数的80%,按总分100分科学设定民主测评内容分值,参聘对象民主测评分值占总量化分值的10%。统计时去掉五个最高分、五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作为本项目分值。

3.学校行政(扩大)会议对参聘对象任现职岗位以来的表现情况进行总体考评

学校行政(扩大)会议对参聘对象任现职岗位以来的表现情况进行总体考评,对被测评者的工作态度、教育管理、教学业绩、教学工作量、贡献等总体考评,按总分100分科学设定总体考评内容分值,参聘对象总体考评分值占总量化分值的15%。

五、工作流程

1.学校成立当年度教师职称岗位滚动晋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

2.学校根据实际,公布教师岗位聘任的范围、数量。

3.教师个人对照个人条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相关材料,并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评审小组在学校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按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工作流程及经学校教代会或教师大会通过的实施细则对参聘对象所提交的个人工作业绩材料是否属于量化内容进行判定,筛选出有效材料,对提交虚假材料的参聘对象实行一票否决,对有疑异部分提交学校领导小组做出界定,并对照学校实施细则评分标准集体研究打出相应量化分值。【计算方式:同一层级个人业绩量化分数都不超过100分,按实际分数乘以0.75;同一层级同一次个人业绩量化分数若有人超过100分,以个人业绩量化分最高者为75分,其他参与量化者按实际累加分数占比折算分数】。

5.学校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体专任教师会议,对申报人员进行测评。评审小组汇总学校教师对参聘对象民主测评情况并计算出参聘对象所得相应分值【计算方式:(累加总分值÷参与测评有效总票数) ×10%】。

6.评审小组参与学校行政(扩大)会议对参聘对象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表现情况总体考评打分,并对考评分值情况进行汇总计算出参聘对象所得相应分值【计算方式:(累加总分值÷参与考评有效总人数)×15%】。

7.评审小组汇总教师工作业绩量化分值、全体教师对参聘对象民主测评量化分值、学校行政(扩大)会议对参聘对象表现情况总体考评量化分值,并形成每位参聘对象的最终分值。

8.学校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评审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对量化评审情况进行表决确定。评审小组将表决后的每位参聘人员的具体量化分情况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学校领导小组按得分高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分数相同者,取得任职资格时间优先;再相同者,教龄长者优先)。

六、附则

1.本方案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学校此前发布有关教师职称聘任管理制度的通知规定与本文件不相符的,与本文件规定为准;本文件规定如与上级文件不相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3.本方案解释权归校务会。

4.本细则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泉州市泉中职业中专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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