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家长的一封信:以爱之名,守护孩子的交通安全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05日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
国庆假期以来,我省多地接连发生涉学生交通事故,甚至造成未成年人伤亡的惨痛后果。每一起事故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破碎与悲痛。这些悲剧再次为我们敲响警钟——孩子的交通安全容不得半点侥幸!作为孩子最直接的守护者,您的每一次提醒、每一次示范、每一次对规则的坚守,都是为他们的生命安全筑起最坚实的防线。
在此,我们向全体家长发出以下倡议,让我们共同行动,以爱之名,为孩子的出行安全保驾护航。
一、知风险:这些交通安全隐患,必须让孩子远离!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对交通风险的判断力和应对能力较弱。请务必清楚这些法定要求,并明确告知孩子:
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包括共享单车);
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包括“小电驴”、助力车等);
未满18周岁且未取得驾驶证,严禁驾驶摩托车、汽车等机动车。
此外,要反复叮嘱孩子:拒绝乘坐“三无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的面包车、三轮车、农用车等),不搭乘超员超载车、酒驾司机的车,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翻越护栏,过马路时一定要走斑马线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二、尽责任:您的“以身作则”,是孩子最好的“安全课”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您的言行直接影响孩子的安全意识。请务必做到:
选对出行方式:为孩子规划安全的上下学路线,优先选择步行、校车或合法合规的交通工具(如已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需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并佩戴头盔;已满16周岁的孩子骑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头盔且不载人)。
杜绝侥幸心理:不因“距离近”“赶时间”纵容孩子违规骑车,不因“方便”让孩子乘坐无资质车辆(如私家车超员、非法营运车等)。
做好安全示范:开车时系好安全带,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变道;骑电动车时自觉佩戴头盔,为孩子树立“守法出行”的榜样。
三、强配合:家校携手,共织安全防护网
学校将持续通过班级群、家长会等方式推送交通安全提示,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并落实。若发现孩子有违规骑车、乘坐危险车辆等行为,请立即制止并加强教育;若发现周边存在“黑校车”、道路安全隐患等问题,请及时向学校或交警部门反映(可拨打122交通报警电话)。
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安全是我们最大的牵挂。 一次规则的遵守,可能避免一场悲剧;一次用心的提醒,可能守护一生平安。让我们从今天起,多一份叮嘱、多一份警惕、多一份责任,用实际行动为孩子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
最后,祝您和家人平安顺遂,孩子健康成长!
泉州市泉中职业中专学校
2025年10月5日
附:交通安全小贴士
✅ 步行:走人行道,过马路先看左再看右,不玩手机不打闹。
✅ 骑车:戴头盔、不逆行、不抢行,未达年龄坚决不骑车上路。
✅ 乘车:坐汽车系安全带,坐电动车戴头盔,不把头手伸出窗外。
✅ 报警:遇交通事故,立即拨打122或110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