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1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 泉州市泉中职业中专学校关于疫情放假期间绩效分配方案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4日
泉明中校办[2020]21号
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 泉州市泉中职业中专学校
关于疫情放假期间绩效分配方案
全体在编教职工: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原因,导致2、3、4月份我校师生上课采用线上模式。为认真做好疫情期间的绩效统计工作,结合教职工的实际工作情况,2020年7月13日下午3点30分,行政组、年段长、部分教研组长和教师在综合楼五楼会议室召开绩效认定专题讨论会,经过大家的研究、讨论与投票,最后形成如下疫情放假期间绩效分配方案:
1)所有教师均按满工作量(250元)统计,后勤工作人员享有职务补贴。此外,有上网课的教师在满工作量(250元)的基础上再加实际课时数(1小时网课=2课时)的津贴,即1课时加5元,2课时加10元,以此类推。上网课期间,有并班上课的老师可按课时数乘上一定系数,如2个班合上,课时乘1.2,3个班合上乘1.25,4个班合上乘1.3,上限为1.3。
2)4月21日-5月11日期间(扣除节假日),初三年段有提前返校上课的老师,按1课时为1.5课时计算。
3)初中部5月11日-6月30日、职专部5月25日-6月30日的绩效工资按原绩效方案统计。班主任、行政、年段长、教研组长、后勤等因疫情期间需处理学校事务甚至返校上班,所以仍享受职务补贴,周末、节假日工作的纳入加班统计。
备注:本学期寒假时间长度统一定为1个月。另,此方案仅作为疫情放假期间未能按时返校上课的临时绩效统计方案,返校后正常上课期间的绩效仍按原绩效方案统计。
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 泉州市泉中职业中专学校
2020年7月13日